软件鉴定
第一条 鉴定资料:
软件鉴定前,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(其中3-7项资料各二份)。
1.设计任务书;
2.软件实现的功能;
3使用机型,对外存外设的要求,软件支撑环境;
4.软件设计的流程图;
5.源程序清单;
6.数据库结构;
7.标准化室审议报告;
8.用户意见书。
第二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:
1.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、企管科、计划科、财务科、总师办、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;厂长任组长;
2.鉴定的议程:
(1)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;
(2)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;
(3)用户代表发言;
(4)操作示范;
(5)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;
(6)通过鉴定报告,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。
第三条 鉴定后的工作:
1.整理资料、存档;
2.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。
第四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
1.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,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;
2.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。